第十一章 餵養思念(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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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17-04-17 20:00:05 字數:3295
一來,可能得面對同居啦、覆合之類的追問。
二來,她的工作常常接了戲,一走就是大半年,說要陪在樂樂身邊,談何容易。
“這我都想過了,我已經跟楓哥聊過,近幾年暫時緩緩腳步,不接大螢幕、大制作的片子,國內也有幾部質感不錯的偶像劇,雖然片酬少了些,但至少可以天天回家,也不會一軋起戲來就沒日沒夜。”
“這樣不是很可惜?”她才剛拿獎,事業正攀上高峰,如日中天,卻從大螢幕走向小螢幕、小成本的電視劇,對她的演藝事業助益有限,發展空間也會受限,那不是她的格局,他頗意外她會做出這樣的決定,更意外經紀公司會同意她這樣做。
“沒什麽好可惜的,我進演藝圏,是為了證明自己,不是綁住自己。”更不是為了虛浮的名利,葬送手邊真正重要的事物,她已經大意丟失一個,不想再丟失第二個。
“我以為……”
“以為什麽?”
以為演藝事業,是她的第二生命,即便以婚姻為代價。
“沒什麽,你自己想清楚了就好。”他匆匆帶開話題,不去深靈。事情都過去那麽久,再揭瘡疤,挖陳年老帳出來清算又是何必。
她容色一喜。“所以你是答應了?”
“我同不同意有差別嗎?房子是你的。”雖然離婚時,在她的堅持下,已將房子過戶到樂樂名下。
他本不同意,但她堅稱,這是要給孩子的,孩子有一半是她的,憑什麽她不能替孩子作主?他無權拒絕。
雖是這樣說,其實她的用意,笨蛋都看得出來,就是交給他全權作主。
孩子還小,暫時還不會有迫切的空間需求,但將來大一點,小孩會需要獨立的房間,也或許有新的對象再組家庭,總之這單身的居所必然不夠用,他可以將房子打通,好好規劃,妥善打點居住品質。
她皺皺鼻。“房子是你的,我只是個借住者,而且這會很打擾到你的生活。”當然需要征求他的同意。
“孩子也是你的,你有權利陪在他身邊。我的生活也就這樣,沒什麽打不打擾。”
他看起來,似乎全然不介意她入侵他的生活太深,她小心翼翼、盡量不露試探痕跡地開口:“所以,你還沒有適合的對象,不會造成你的困擾嗎?”
“沒。想全心拚事業,過兩年再看看。”
“那太好了……”本能脫口而出。
“你不困擾、我可以陪在樂樂身邊、樂樂也不用作選擇,真好。”她幹笑,硬拗。
“嗯,這樣很好。”他真的覺得,很好。
凝望那道熟悉的笑顏,胸房隱隱的煩躁,一寸寸抹平,更早前那呼吸凝窒、想抽薛的感覺,丁點不剩。
才剛吞完有點過硬、但萬幸沒拉肚子的餅幹,安生日子過沒幾天,母子倆又有新花招。
“把拔——”小的那只,遙望他一臉乞求。
“把比——”大的那只,跟著裝可愛,雙手合十,水眸閃亮亮。
“不行。”他面不改色,無情拒絕。
接著,翻臉不認人“把拔沒有同情心。”
“孩子都帶回來了,你還要拋棄它,好殘忍!”
話說從頭,就是又寧去托兒所接樂樂,母子倆手牽手散步回家,在路上發現一只初生的白色小狗,窩在廢棄紙箱內瑟瑟發抖。
兩人蹲在路旁,圍著紙箱對它研究討論好久。
“它自己在這裏,會怎樣嗎?”
“可能會死掉吧。”天氣漸冷,不餓死也冷死。
“好可憐。”小的那只同情心大泛濫。“媽咪,怎麽辦?”
“當作沒看到?”提供假設一。
“不行!”怎麽可以這麽壞!
很好,她兒子真是個充滿愛心的好孩子。
“那養它?”提供假設二。
“可以嗎?”烏眸閃閃發光。
“應該不行,把拔一定不會答應的。”
於是,話題再度回到“怎麽辦”的鬼打墻。
眼看兒子因“會死掉”的可能性,難過到淚眼汪汪,她天人交戰,糾結了半晌——
“不然,如果養它的話,你要負責嗎?”
“要怎麽負責?”
“它是你的,你要給它洗澡、餵它吃東西、陪它玩、教它規矩、還要關心它……就像爸爸媽媽對你負責一樣,不可以中途說不要了、不喜歡了,就拋棄它。”
樂樂似懂非懂——他是爸爸媽媽的小孩,所以爸爸媽媽對他負責。
狗狗是他的小孩,他也要對狗狗負責……嗯,這樣他大概懂了。
點點頭。“好,我要當狗狗的把拔。”
丁又寧差點噴笑。狗狗的把拔,這是什麽結論啦!
基於負責任的男人最帥,而她覺得那一刻的兒子很帥,所以就連狗帶箱地拎回來了。怕狗身上有細菌,她先替狗洗澡兼除蚤,打理得幹凈清爽,才敢讓兒子抱它。樂樂一抱上手,就一刻也舍不得放下來。
起初原是覺得,這是不錯的機會教育,可以培養兒子的責任感,要不,圈子裏愛狗人士不少,隨便問一下哪會找不到人收養,不過現在看他愈抱愈愛、愈抱愈有感情,她還真舍不得把狗送走了。
母子倆聯手盧一家之主,藺韶華被他們煩得頭疼。
“大樓不能養狗,會吵到鄰居。”
“狗才剛出生沒多久,不會吵到鄰居,而且你隔壁的鄰居是我。”
“狗不會大嗎?”
“會啊,可是樂樂會教它規矩、帶它散步,不會讓他吵到樓上樓下——對不對?”
“對。”樂樂迅速點頭附議。
“我很忙,沒空料理狗的事。”這才是主因。一個才三歲,另一個忙起來搞不好見她都要先預約,最後這差事還不是落在他頭上?他一個孩子都快忙不過來了,何苦再把另一只毛孩子攬上身。
“我是狗狗的把拔,我會照顧它。”樂樂趕緊聲明立場。
最好是。
連自己都要別人幫他洗澡了,沒有大人從旁協助,三歲孩子哪可能真擔得了全責。他不是不清楚又寧的用意,但有點太早了,而且時機也不對,他這陣子接案量太大,體力上吃不消,真的是分身乏術。
“小白好可憐,爺爺不要你了……”她唱作俱佳,打悲情牌。
額上青筋跳了一下你個鬼!
“丁又寧,你夠了。”
她知道那個神情,代表他心意已決。於是她改為和兒子商量:“不然,我們先找個地方安頓小白,你有空再去看它,好不好?”
樂樂看起來好失望。“可是……要是別人太喜歡小白,不還我了怎麽辦?”
看來,他真的把小白當成是他的了。
心思一轉——“我有辦法了!”
“丁又寧!你真是夠了!!”
以前工作忙,把兒子丟過來,現在連“孫子”都丟過來是怎樣!
“你還可以更過分一點嗎?”
她只能心虛幹笑、再幹笑。“對不起啦,叔,你先幫我照顧幾天,我會盡快說服韶華,順便觀察看看,樂樂這陣子的表現。”
如果只是一時熱度,那就找個合適的人選將小白送養,如果樂樂是真心想養小白,並且能從中學習什麽是責任、什麽是承擔,那不用她說,韶華自己也會同意。
“拿你沒辦法。”
然後接下來連續一個月,樂樂每天回到家,第一句話都是問:“我可以去看小白嗎?”
每次來,都要待大半夜才回去,還上演那種“小白,你要想我,不可以忘記我喔……”的戲碼,依依難舍,十八相送。
丁又寧回來,演給藺韶華看,聽得他哭笑不得。
“他看起來很認真耶,韶華。”
“……”他現在,回家常常都見不到兒子,好悲情。
沒想到,那種“不接受孫子,你這輩子就別想再見到你兒子”的鄉土劇狗血戲碼,居然會血淋淋地在他身上上演,他無語問蒼天。
某天吃晚飯,他狀似無意,順口拋出一句:“把我‘孫子’接回來吧,別有事沒事老麻煩叔公。”
母子倆對看一眼,領悟過來,忘形地相互擊掌歡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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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來,可能得面對同居啦、覆合之類的追問。
二來,她的工作常常接了戲,一走就是大半年,說要陪在樂樂身邊,談何容易。
“這我都想過了,我已經跟楓哥聊過,近幾年暫時緩緩腳步,不接大螢幕、大制作的片子,國內也有幾部質感不錯的偶像劇,雖然片酬少了些,但至少可以天天回家,也不會一軋起戲來就沒日沒夜。”
“這樣不是很可惜?”她才剛拿獎,事業正攀上高峰,如日中天,卻從大螢幕走向小螢幕、小成本的電視劇,對她的演藝事業助益有限,發展空間也會受限,那不是她的格局,他頗意外她會做出這樣的決定,更意外經紀公司會同意她這樣做。
“沒什麽好可惜的,我進演藝圏,是為了證明自己,不是綁住自己。”更不是為了虛浮的名利,葬送手邊真正重要的事物,她已經大意丟失一個,不想再丟失第二個。
“我以為……”
“以為什麽?”
以為演藝事業,是她的第二生命,即便以婚姻為代價。
“沒什麽,你自己想清楚了就好。”他匆匆帶開話題,不去深靈。事情都過去那麽久,再揭瘡疤,挖陳年老帳出來清算又是何必。
她容色一喜。“所以你是答應了?”
“我同不同意有差別嗎?房子是你的。”雖然離婚時,在她的堅持下,已將房子過戶到樂樂名下。
他本不同意,但她堅稱,這是要給孩子的,孩子有一半是她的,憑什麽她不能替孩子作主?他無權拒絕。
雖是這樣說,其實她的用意,笨蛋都看得出來,就是交給他全權作主。
孩子還小,暫時還不會有迫切的空間需求,但將來大一點,小孩會需要獨立的房間,也或許有新的對象再組家庭,總之這單身的居所必然不夠用,他可以將房子打通,好好規劃,妥善打點居住品質。
她皺皺鼻。“房子是你的,我只是個借住者,而且這會很打擾到你的生活。”當然需要征求他的同意。
“孩子也是你的,你有權利陪在他身邊。我的生活也就這樣,沒什麽打不打擾。”
他看起來,似乎全然不介意她入侵他的生活太深,她小心翼翼、盡量不露試探痕跡地開口:“所以,你還沒有適合的對象,不會造成你的困擾嗎?”
“沒。想全心拚事業,過兩年再看看。”
“那太好了……”本能脫口而出。
“你不困擾、我可以陪在樂樂身邊、樂樂也不用作選擇,真好。”她幹笑,硬拗。
“嗯,這樣很好。”他真的覺得,很好。
凝望那道熟悉的笑顏,胸房隱隱的煩躁,一寸寸抹平,更早前那呼吸凝窒、想抽薛的感覺,丁點不剩。
才剛吞完有點過硬、但萬幸沒拉肚子的餅幹,安生日子過沒幾天,母子倆又有新花招。
“把拔——”小的那只,遙望他一臉乞求。
“把比——”大的那只,跟著裝可愛,雙手合十,水眸閃亮亮。
“不行。”他面不改色,無情拒絕。
接著,翻臉不認人“把拔沒有同情心。”
“孩子都帶回來了,你還要拋棄它,好殘忍!”
話說從頭,就是又寧去托兒所接樂樂,母子倆手牽手散步回家,在路上發現一只初生的白色小狗,窩在廢棄紙箱內瑟瑟發抖。
兩人蹲在路旁,圍著紙箱對它研究討論好久。
“它自己在這裏,會怎樣嗎?”
“可能會死掉吧。”天氣漸冷,不餓死也冷死。
“好可憐。”小的那只同情心大泛濫。“媽咪,怎麽辦?”
“當作沒看到?”提供假設一。
“不行!”怎麽可以這麽壞!
很好,她兒子真是個充滿愛心的好孩子。
“那養它?”提供假設二。
“可以嗎?”烏眸閃閃發光。
“應該不行,把拔一定不會答應的。”
於是,話題再度回到“怎麽辦”的鬼打墻。
眼看兒子因“會死掉”的可能性,難過到淚眼汪汪,她天人交戰,糾結了半晌——
“不然,如果養它的話,你要負責嗎?”
“要怎麽負責?”
“它是你的,你要給它洗澡、餵它吃東西、陪它玩、教它規矩、還要關心它……就像爸爸媽媽對你負責一樣,不可以中途說不要了、不喜歡了,就拋棄它。”
樂樂似懂非懂——他是爸爸媽媽的小孩,所以爸爸媽媽對他負責。
狗狗是他的小孩,他也要對狗狗負責……嗯,這樣他大概懂了。
點點頭。“好,我要當狗狗的把拔。”
丁又寧差點噴笑。狗狗的把拔,這是什麽結論啦!
基於負責任的男人最帥,而她覺得那一刻的兒子很帥,所以就連狗帶箱地拎回來了。怕狗身上有細菌,她先替狗洗澡兼除蚤,打理得幹凈清爽,才敢讓兒子抱它。樂樂一抱上手,就一刻也舍不得放下來。
起初原是覺得,這是不錯的機會教育,可以培養兒子的責任感,要不,圈子裏愛狗人士不少,隨便問一下哪會找不到人收養,不過現在看他愈抱愈愛、愈抱愈有感情,她還真舍不得把狗送走了。
母子倆聯手盧一家之主,藺韶華被他們煩得頭疼。
“大樓不能養狗,會吵到鄰居。”
“狗才剛出生沒多久,不會吵到鄰居,而且你隔壁的鄰居是我。”
“狗不會大嗎?”
“會啊,可是樂樂會教它規矩、帶它散步,不會讓他吵到樓上樓下——對不對?”
“對。”樂樂迅速點頭附議。
“我很忙,沒空料理狗的事。”這才是主因。一個才三歲,另一個忙起來搞不好見她都要先預約,最後這差事還不是落在他頭上?他一個孩子都快忙不過來了,何苦再把另一只毛孩子攬上身。
“我是狗狗的把拔,我會照顧它。”樂樂趕緊聲明立場。
最好是。
連自己都要別人幫他洗澡了,沒有大人從旁協助,三歲孩子哪可能真擔得了全責。他不是不清楚又寧的用意,但有點太早了,而且時機也不對,他這陣子接案量太大,體力上吃不消,真的是分身乏術。
“小白好可憐,爺爺不要你了……”她唱作俱佳,打悲情牌。
額上青筋跳了一下你個鬼!
“丁又寧,你夠了。”
她知道那個神情,代表他心意已決。於是她改為和兒子商量:“不然,我們先找個地方安頓小白,你有空再去看它,好不好?”
樂樂看起來好失望。“可是……要是別人太喜歡小白,不還我了怎麽辦?”
看來,他真的把小白當成是他的了。
心思一轉——“我有辦法了!”
“丁又寧!你真是夠了!!”
以前工作忙,把兒子丟過來,現在連“孫子”都丟過來是怎樣!
“你還可以更過分一點嗎?”
她只能心虛幹笑、再幹笑。“對不起啦,叔,你先幫我照顧幾天,我會盡快說服韶華,順便觀察看看,樂樂這陣子的表現。”
如果只是一時熱度,那就找個合適的人選將小白送養,如果樂樂是真心想養小白,並且能從中學習什麽是責任、什麽是承擔,那不用她說,韶華自己也會同意。
“拿你沒辦法。”
然後接下來連續一個月,樂樂每天回到家,第一句話都是問:“我可以去看小白嗎?”
每次來,都要待大半夜才回去,還上演那種“小白,你要想我,不可以忘記我喔……”的戲碼,依依難舍,十八相送。
丁又寧回來,演給藺韶華看,聽得他哭笑不得。
“他看起來很認真耶,韶華。”
“……”他現在,回家常常都見不到兒子,好悲情。
沒想到,那種“不接受孫子,你這輩子就別想再見到你兒子”的鄉土劇狗血戲碼,居然會血淋淋地在他身上上演,他無語問蒼天。
某天吃晚飯,他狀似無意,順口拋出一句:“把我‘孫子’接回來吧,別有事沒事老麻煩叔公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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